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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责任督学学习培训制度
发布日期:2017/12/24 14:05:21      字号: ]

建邺区责任督学学习培训制度

为加强我区责任督学业务学习培训工作,使培训学习规范化,制度化,以不断提高责任督学的综合素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督学的业务学习是指面向全体人员为提高业务能力所进行的教育、指导和培训。

2、业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的法律法规、督导的基本知识,督导的方式方法,撰写督导报告,开展调研,新督学上岗培训等。

3、业务学习可以通过专题讲座、培训考核、实战锻炼、交流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4、督导室制定三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确定集中学习培训时段和个人自学时段,每个季度开展一次集体面授活动,每月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一次,三年内,每位责任督学学时达到40课时,新督学上岗培训不少于15课时。

5、严格学习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学习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原则上不予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须报请领导批准同意。每次学习进行签到,并指定专人负责,对责任督学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情况进行严格的记录。

6、坚持记好学习笔记,督导室定期开展学习笔记检查。

7、业务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责任督学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建邺区教育督导室